学习年限2~4年,其中第一年必须脱产学习课程,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以在职研修、撰写学位论文为主。学位授予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进行。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