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硕士学历 >> 法律硕士 >> 法硕真题 >> 2003年法硕联考试题答案(刑法、民法部分)

2003年法硕联考试题答案(刑法、民法部分)

发布时间:2006-07-02 01:00     点击: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七、案例分析题

81.答案:

(1)其它种民事法律关系。张山拾得遗失物,张山对李文田女儿的动物侵权关系;张山村李文田女儿精神赔偿法律关系:李文田对其女儿监护失职的责任;张山发布寻找失主的广告。

(2)张山应赔偿李文田女儿的医疗费500元和精神损害赔偿金,但由于监护人李文田监护失职,可以适当减轻张山赔偿责任。

张山应将宠物狗返还给刘卓,但可以要求饲养费用。

理由:第一,动物侵权是由第三人过错行政,第三人所负赔偿责任。张山作为动物管理人,没尽到管理职责,负赔偿责任。第二,对于人身权的侵害,导致精神侵害,侵权人应负精神赔偿金。第三,李父母对女儿监护失职,可以适当减轻张山赔偿责任。第四,根据拾得遗迭物规定,拾得人应返还拾得物,但可以要求支出的必要费用。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