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资料原文】《科教园2003年法律硕士基础班资料8》第1页:
三、我国当代“法”与“法律”的使用。这一部分重点掌握法律狭义、广义的概念。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一个国家中所有不同种类、不同渊源的法。狭义的法律是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例如:宪法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作广义理解,而“地方各级制定的法律不得与宪法相违背”,此处的法律作狭义理解。
◎说明:本题考点列为分析题重点,属送分题。
★★53、(10分)有学者认为,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说到底就是人权的保障法,请用宪法的特征与价值角度分析这一观点的合理性。
【对应资料原文】《科教园2003年法律硕士串讲班资料4》第5页——近似原题:
3、简答: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1)各国宪法不论长短都是两大部分,即国家机构和公民基本权利。(2)国家机构设置的基本出发点和组织原则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3)国家权力存在和运行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4)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显然在于保障的意义。可见,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书。
【对应资料原文】《科教园2003年法律硕士基础班资料8》第18页——近似原题:
一、宪法的词源……2)核心:近代意义上的宪法的核心是保障人权,古代意义上的宪法与人权毫无关系。……(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是宪法最核心的价值。(理解含义)请参照科教园教学磁带理解掌握。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有两大部分内容,一部分是国家的权力,另一部分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的权力来自于公民,国家机关超出权力范围就是越权,就有可能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因此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就成为赋予公民对抗政府的手段,而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也正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因此宪法是控制国家权力的法律。从理论上讲,宪法是人民制定的,一个社会是人民的社会,一个国家任何活动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就是此意。实际上,任何一部宪法都是人民争取权利的历史。英国宪法400年的每一步均是人民从国王那里一点一点争夺权力的过程,到最后于1688年产生近代意义上的《英国宪法》,其标志就是对于政府权力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