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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MBA到底是为了什么?

发布时间:2006-07-02 00: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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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审判中,所谓肯定性误判是指把无罪者判为有罪,否定性误判是指把有罪者判为无罪。肯定性误判就是所谓的错判,否定性误判就是所谓的错放。而司法公正的根本原则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  某法学家认为,目前,衡量一个法院在办案中是否对司法公正的原则贯彻得足够好,就看它的肯定性误判率是否足够低。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最有力地支持上述法学家的观点?

 A.错放,只是放过了坏人;错判,则是既放过了坏人,又冤枉了好人。

 B.宁可错判,不可错放,是“左”的思想在司法界的反映。

 C.错放造成的损失,大多是可弥补的;错判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是不可弥补的。

 D.各个法院的办案正确率普遍有明显的提高。

 E.各个法院的否定性误判率基本相同。

 [解题分析]正确答案:E。

 阅读本题,对绝大部分考生来说原先并不明白所谓的“肯定性误判”或“否定性误判”,这都需要当场理解,从这个角度增加考生的心理压力,同样也增加了考试的难度。

 由题干,无论错判,还是错放,都不利于体现司法公正。因此,肯定性误判率和否定性误判率二者缺一不可,都应当成为衡量法院办案是否公正的标准。题干中的法学家认为,一个法院的错判率越低,说明越公正,要使这个显然片面的观点成立,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即各个法院的错放率基本相同。否则,即使一个法院错判率足够的低,但同时它的错放率也足够的高,就并没有体现司法公正。其余各项都不足以使题干中法学家的观点成立。其中,A和C项对法学家的观点有所支持,但它们断定的只是,就错判和错放二者对司法公正的危害而言,前者比后者更严重,但由此显然得不出法学家的结论。

 第五,提问方式将更加灵活多变;通过各种提问,解题时使考生的推理思路拐的弯越来越多,进一步增大考生的适应难度。

 逻辑考题的提问方式多种多样:有的从正面提问,有的从反面提问;有的针对推理结构;有的针对题干中论证或结论与选项的逻辑关系等等。所以一定仔细辨析,正确理解,否则就会与正确答题失之交臂,出现不必要的失分。比如问题中同样都有“支持”字样,并不一定都是支持题型,如果问的是“下列哪个选项能支持上述结论(或论证)?”则是支持题型,解题的思路是“自下而上”;而如果问的是“以上事实最能支持以下哪个选项?”则为归纳题型,解题的思路就应该是“自上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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