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特级教师高级研修班研修方案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培养一批高水平的教学名师,以全面实施湖北省“名师工程”。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华中师范大学举办湖北省特级教师高级研修班。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湖北省“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规划(2004—2008年)》为依据,通过对在岗特级教师的提高性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专业化水平,为特级教师成长为有教育思想、大胆进行教育创新并形成自己教育风格的名师创造条件,以此推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培训目标和任务
特级教师高级研修班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背景,以教育理念的转变和提高综合素养为核心,全面提升特级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为塑造湖北名师奠定坚实基础。具体来讲,主要达到如下目的:
1、提升特级教师专业化发展思想,提高特级教师“自我认识、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能力,促进特级教师进一步形成和发展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2、树立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理念,优化特级教师的知识结构,增强特级教师持续发展的能力;
3、更新教学手段、提高信息素养,形成以多媒体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运用能力和风格;
4、进一步提高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掌握基本研究方法,总结教育经验,使特级教师形成具有一定教育理论基础的教育思想。
培训对象为湖北省中、小学特级教师,高级研修班首期培训30人。
三、培训形式及培训内容
(一)培训形式
1. 专题讲座:邀请国内著名学者及我校教育专家和学科教学论专家做专题讲座,主要内容涵盖当代基础教育改革的背景、现状与发展趋势,当代教育理论与新课程理念探讨,现代教育技术与新课程教学的整合,人文科学报告,现代教育科研方法等。
2. 专题讨论:采取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就特级教师教学个案和其他教学实践性的专题开展研讨。
3. 分科学习:针对不同的学科专题开展讨论,适当举行小型的报告会,研讨不同学科的个性问题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