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公共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德才兼备、适应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我省省属重点高校湖北大学于2004年向国务院学位办申请MPA办学资格,去年2月获得批准后,今年5月3日正式在湖北大学启动MPA教育。
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挂靠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面向全国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公开招生,同时接受定向委培学员。MPA设立了行政管理、地方政府管理、财政税收管理、旅游管理、教育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管理等7个专业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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