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应服从学校课程安排,保证到课率,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并告知任课教师。
无故不来上课者,即为旷课。旷课次数超过该课程课时三分之一,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
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
五、课程设置
核心课共9门,计25学分,要求全部修读,课程设置如下:
政治课(2)/外国语(3)/管理经济学(3)/管理信息系统(3)/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3)/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3)/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3)/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3)/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2)
方向课共17门,计39学分,要求选够14学分,课程设置如下:
国际会计准则专题(2)/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2)/财务报表分析(3)/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2)/国际审计准则专题(2)/会计师事务所管理(2) /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2)/企业税收筹划(3)/中国税制(2)数量分析方法(3)/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3)/资本运营和企业并购(2)/风险管理(3)/投资学(3)/国际商务与国际结算(2)/战略管理(3)/ 商法概论(2)
任选课共10门,计40学分,要求选够6学分,亦可在我所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其课程课程中选修任选课程,课程设置如下: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4)/公司财务原理(英文授课)(4)/国际金融与国际贸易(4)/计量经济学(4)/中级微观经济分析(4)/国际税收(4)/证券投资(4)/运筹学(4)/现代企业制度研究(4)/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论(4)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应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
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具有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