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贵校对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规定哪些条件?
我校规定了三条:(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二)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三)已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
22.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能否申请硕士学位?
实行学位制度以后,未获得学位者,不能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23.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不满三年,或获得学士学位后虽工作不满三年但在获得学士学位前工作已超过三年,能否申请硕士学位?
不能。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时,申请者必须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
24.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与贵校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什么关系?
两者有联系又是脱钩的。为了帮助在职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我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按照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的主要课程和要求进行教学。参加进修班有助于申请者以后通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但是,进修班的学习与考核不能代替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是否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应通过在校生培养方案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统一水平考试,以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认定。
25.没有科研成果能申请硕士学位吗?
不能。国家明文规定“提出申请时必须要有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以表明申请人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26.对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如何认定?
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全部课程的考试,完成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包括:
(1)通过我校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
(2)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四年有效期内没有通过上述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27.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而获得的硕士学位与研究生毕业获得的学位有区别吗?
没有区别。但按规定,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其学位证书需单独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