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媒体确实登载了诸如“经济管理”、“电子商务”、“房地产经济”、“金融创新”、“企业咨询策划”等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招生信息,误导了广大在职人员,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国务院学位办和北京市学位办对进修班的专业名称进行了明确规定:首先,专业名称必须与我国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相一致;其次,未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不得开设进修班;第三,办班专业名称必须为当年国务院学位办和北京市学位办批准的专业相一致。
由此可见,各个学校开设的专业必须与国务院学位办和北京市学位办批准文件为准,而在我国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根本就没有“金融创新”、“房地产经济”等所谓的硕士层次的专业。所以,报名者选择专业时尤其要慎重。
7.有关部门同意登记备案的内涵是什么?
按国务院学位办的通知,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要加强统一管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办班计划于当年3月15日以前申报。由办班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申请在异地办班的单位,除需上报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外,还应抄报办班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本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对异地办班进行审查备案时,需征求办班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后,才能统一进行登记备案。
一个办班单位的同一专业,每年只能在异地办一个班。未经登记备案同意前,任何单位和专业,不得自行招生办班。
8.进修班开设哪些课程?
我校规定,进修班按同专业硕士生研究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文科需达到42学分,工科需达到35学分。
9.报名参加进修班需具备哪些条件?
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3)不具备上述第2款的条件,为了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而申请参加进修班,报名条件可放宽,但此种进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