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拔
全省统一划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教育承办院校划定本校各选拔专业的最低控制线,按照公共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对报考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按成绩依次选拔有参考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
生报考时可填报两个志愿,即报考院校(一志愿院校)、参考院校(二志愿院校),并在服从调剂栏填报是否服从调剂。所报参考院校必须与报考院校具有相同专业,否则所报参考院校无效。报名由专科生就读院校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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