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休、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
70%(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可根据上述原则,自行提出相就的学分要求)者,按照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参照《河北省专接本考试本、专科专业对照目录》)自愿报名。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报名学生应填报《普通高校专科接本教育选拔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报考音乐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报考专项。考生报考时可填报两个志愿,即报考院校(一志愿院校)、参考院校(二志愿院校),并在服从调剂栏填报是否服从调剂。所报参考院校必须与报考院校具有相同专业,否则所报参考院校无效。报名由专科生就读院校统一组织。
■ 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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