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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07-01 15:5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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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符合国家复试规定基本要求的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专业外语、专业课复试和综合面试。有关专业课复试科目已在备注栏内注明。复试形式:口试或口笔兼试。

6.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录取标准,注意优先选拔外校考生和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重视录取跨学科专业应试的考生。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们将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院校录取。

7.全国硕士生招生采用机读卡采集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必须严格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填涂手册》和有关说明,正确填涂信息卡。

8.凡在报名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中的哪一个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

9.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

七、综合考试试题种类



(一)预防综合: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

(二)化学综合:含无机化学、物理化学、物质结构、分析化学、有机无机化学实验技术。

(三)口腔综合:含免疫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口腔解剖学、口腔生理学。

(四)生物综合:含动物和人体生理学、动物生态学、发育生物学、人体组织解剖学、遗传学。

(五)护理综合:含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护理学导论。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以" 一切为了考生" 为宗旨,热忱地为全体考生服务。

热烈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www.jlu.edu.cn E-mail:jdyzb@mail.jlu.edu.cn

联系电话: 0431-5166371 传真: 0431-5166175 地址:长春市前卫路10号邮编:130012

备注:2004年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招生人数为130人(限招非法律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全部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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