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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保险法”学习辅导

发布时间:2006-07-01 15:4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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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人身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死、伤害、疾病作为保险事件的一种保险。人身保险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二)人身保险以生命表作为承保技术基础

  (三)人身保险通常为长期性保险

  (四)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质

  (五)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

  十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区别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时,依照合同的约定,由保险人负责给付的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中重要的一个险种,它虽然也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但与人寿保险却有着诸多区别,表现在:

  1、在人寿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既可能有损失,也可能无损失(被保险人生存到满期等)。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而不必追问被保险人有无损失或者实际损失多少。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既可以按约定给付,也可以是在保险金额的限度以内补偿全部或一部分实际损失。

  2、在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死亡概率取决于其年龄,因此人寿保险的净保险费率是依据生命表和利息计算的。而在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与其年龄并无多大的联系,而是取决于其职业的性质和所从事的活动,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职业或活动的危险性越高,则其应交的保险费也就越多。

  3、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而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其保险期限一般较短,多以一年为限。

  十九、学生团体平安保险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是以中小学、技校、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所在学校统一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学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期限为一年,自约定起保日零时起到期满日24日止。期满续保必须另办手续。该项保险的保险金额的最低一般为1000元,最高为2000元。

  在保险单有效期间,被保险人中途在本市范围内转学,保险公司仍负保险责任,直至保险期满。保险人转学去外地或退学、休学,其所在学校应办理退保手续。

  二十、在本国境外办理保险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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