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相关教学规定
发布时间:2006-07-0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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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学员所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如只有一门课程考试不及格,可以补考一次。如果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第二补考的须通过交费重修该门课程后,再进行考补。补考课程最迟必须在进修班结束之前完成。
2.课程教学方式进修班课程教学应在学员自学的基础上采取课堂讲授与讨论结合的方式,但应以教师的课程讲授为主。每个学分的课内学时数不得少于12个小时。教员除完成课内讲授任务外,还应规定学员要有课内课外1∶3的自学时间。所有课程均应面授,不得采用函授。
3.在进修班所学课程成绩,均不能作为录取硕士生后的课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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