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背景考察、面试为主要形式。复试由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原则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我校2006年会计硕士招生规模自定。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我校招收的MPAcc研究生采取单位委托培养方式。基本业余时间学习。根据面向会计职业的原则,本着学以致用的精神,我们将采取“课堂讲授与研讨——实验室模拟训练与案例分析——企业考察与实践”的教学方式,并且从“国际化、信息化、社会化”与“理论——战略——实践”两个角度设计课程。
学位论文结合MPAcc研究生本单位的课题或研究方向进行。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符合其他有关要求者,经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2006年培养费标准为7万元。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学习时间者,最长不得超过四年。
七、 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中院221室 邮 编:200030
电 话:(021)62932423,54743286,62821069
传 真:(021)62822678
E-mail: spli@sjtu.edu.cn 或skzhong@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MBA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法华镇路535号安泰教学楼215室(邮编:200052)
电话:0086-21-62933213/62933249
传真:0086-21-62933660
E-mail:sjmba@mail.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法华镇路535号安泰教学楼203A室(邮编:200052)
电话:0086-21-52301296
传真:0086-21-52301297
E-mail:admission_mba@ 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