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与会计学学术性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其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2004年开始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6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具体招生规定如下: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2006年7月上中旬考生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
2006年7月下旬,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填写完好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资格验证、缴报考费、现场图像采集及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报考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7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2.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3. 考生验证合格后再缴纳报考费,已缴报考费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资格验证及图像采集必须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四、考试科目与方式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包括全国联考和复试两部分。
1.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英语、财务会计、综合知识,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复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06年10月份(具体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