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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综合课试题

发布时间:2006-07-01 11:4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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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ABCD  62.ABD  63.AD

  三、简答题

  64.答案要点

  (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存在明显的区别: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都应履行法律义务,但并非所有法律主体都必然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关,只有违反法律义务者才承担不利后果;而法律责任必是与不利后果相关的;法律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悟履行而完成,而法律责任则需要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2)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两者又有密切联系:一方面违反法律义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另一方面,有时候追究法律责任是法律义务得以履行的手段和措施;另外,两者都是对法律主体的约束,在价值指向上具有同一性,均是为法律权利的实现而存在的。

  65.答案要点

  (1)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属于立法机关解释体制。

  (2)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是由1978年宪法首先确认和建立的。1982年现行宪法再次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宪法解释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3)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与我国的宪法体制是相吻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部分,享有解释宪法的权力,使得宪法解释具有立法性质和普遍的约束力,也使得宪法解释成为一种经常性的行为,而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比其他国家机关更了解宪法的原意和精神。

  (4)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还存在一定问题,最突出的表现是缺乏具体的程序,应当建立和完善具体的解释程序,将宪法解释进一步规范化。

  66.答案要点

  (1)作为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体例上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模式,分为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

  (2)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包括罚金、拘役、徒刑和死刑;从刑包括剥夺公权和没收。

  (3)采纳西方近代法律原则和通用术语,如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删除了旧律中八议、十恶等名目,增加了一些新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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