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硕士学历 >> 法律硕士 >> 法硕模拟题 >> 2003年法硕中国法制史模考试题及答案

2003年法硕中国法制史模考试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06-07-01 10:40     点击: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这一规定,规定户绝资财按照下列顺序处理:(1)有遗嘱的,根据遗嘱处理(1分);(2)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近亲办理丧葬事(1分);还有余财的,由女儿继承(1分);没有女儿的,由血缘最近的亲属继承(1分);没有亲属的,归官府(国家)所有(1分)。这个规定肯定了遗嘱自由原则、女子的继承权以及无人继承财产国家所有的制度(1分),但是必须看到,女儿的继承权是受到限制的,只有在没有男性子孙的情形下,才享有继承权(1分)。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