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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阅卷工作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6-07-01 09: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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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阅卷点要制定统一的记分和合分方法,记分要规范,合分要准确。

   3.作文和论述题由两人分别评阅。在一定幅度内取两个分数的平均值。如超出一定幅度,由评卷小组讨论决定。其它题目一人一题单独评阅,疑难问题由评卷小组讨论解决。

   4.阅卷点要建立严格的复查制度。对评阅后的试卷,小组要逐题复查,避免评分有误或评分明显偏颇。学科(语种)阅卷组要抽查。防止偏严、偏宽或宽严不一及错判、漏判等问题。

   5.阅卷中,对有异常情况的试卷(如雷同试卷、字迹前后不一致试卷、或在密封线外写有考生姓名、考号或标记等)先评分,同时填写《异常试卷统计表》(表样见附表2),会同阅卷领导小组和学位中心处理。

四、成绩的登录与复核

  1.登分单要一式两份。登分要实行核对制度,确保所登分数与试卷上分数一致。

  2.登分和复核均应在试卷密封的状态下进行。

  3.成绩录入数据库分别由两组人员进行,然后将2组数据库进行比较,不同之处查阅原始登分表予以修正。

五、 保密纪律

  1.设置专用的阅卷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其他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阅卷室。阅卷期间,阅卷现场的所有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2.试卷严格按绝密材料进行保管。阅卷点要建立保密室,制定保密制度。设立专人负责收发试卷,完备试卷收发手续。试卷不准带出阅卷地点。发放的试卷,评阅后当天收回,集中在保密室保管。严防试卷丢失或发生交接错误。

  3.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密封试卷册,不准撬看密封线内的考生姓名和考号,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

  4.任何人不得查询考生的成绩,在学位中心正式通知成绩之前,任何人不得提前泄露考生成绩。

  5.要注意做好阅卷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持清洁,注意防火、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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