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0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026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指一份文书的目的和( )
A.中心意思 B.理由
C.法律依据 D.事实
2.公诉意见书在论证部分结束后,应归纳概括阐明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被告人依法( )
A.提起公诉的依据 B.处罚的理由
C.定罪量刑的意见 D.判决的根据
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宣告无罪的,应当表述为( )
A.宣告被告人×××无罪释放 B.被告人×××无罪
C.判决被告人×××无罪 D.宣告被告人×××无罪
4.笔录的写作在文字方面的要求是( )
A.文字准确,书写端正 B.文字朴实,书写整洁
C.文字正确,书写清楚 D.文字简明,书写工整
5.2003年5月1日新启用的起诉意见书格式中,关于犯罪嫌疑人身份事项新增加的书写项目是( )
A.文化程度 B.政治面目
C.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 D.违法犯罪经历
6.人民检察院制作的起诉书对单位犯罪的当事人称为( )
A.被告人××××单位 B.××××单位
C.犯罪嫌疑人××××单位 D.罪犯××××单位
7.监狱制作的提请假释建议书(原名为提请假释意见书)的主送机关是( )
A.人民检察院 B.公安机关
C.司法行政机关 D.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