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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东风日产整合的前提就是找到一个共同认知的法则,这也是东风日产“基本法”出台的根本原因。
记者:东风日产“基本法”虽然还没有正式出台,但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整合的效果非常明显,这主要是什么原因?
彭剑锋:东风日产“基本法”的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很好地利用了制定的过程。基本法的最大的效力不在于最后成稿,而是制定过程中的沟通。
东风日产“基本法”的成功之处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没有就问题谈问题,而是从本源解决问题,中日双方探讨共同利益、共同价值观。其次,在市场压力面前,中日双方都能冷静对待问题,并没有出现对抗。我在讨论会上发言的时候,吉田卫总经理和任勇副总经理都认真做笔记,相互也很尊重对方的观点,可见中日双方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保持了高度的统一。最后,制定的起点是问题导向,所以,“东风日产基本法”最后的落脚点是具体的行为细则,这也是“东风日产基本法”为什么能立竿见影的主要原因。
记者:让文化不仅仅产生“积淀”作用,而且要产生“现实”作用,这对于从事企业文化管理研讨的人来说也是突破。
彭剑锋:当然,从《华为基本法》到东风日产的基本法,其本身体现了中国的企业在管理上的进步与发展,同时也给我们从事企业文化研究和管理咨询的人士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