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民办高等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禁专科层次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或缩写学校名称,以本科学院名称误导学生;严禁擅自改变专科办学层次,进行任何形式的“专升本”“3+1”“2+2”等不同类型本科误导性宣传;严禁擅自改变办学类型,将自考助学、成人高等、远程网络教育等不同类型的教育混同普通本、专科教育进行误导性宣传。
另外,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江西省今年不存在也不允许高职单独招生。报考江西民办普通高校的的学生,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一律不得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视为接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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