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护理学基础》 课程考试说明
发布时间:2006-07-01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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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
1.课程性质
护理学基础是护理学的奠基课程,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其内容包括护理学发展史及护理学宗旨、护理工作预防保健、护理程序、护理基本知识及操作技术、抢救技术等,培养学生以智慧和才能去估计人类的健康问题,艺术地将护理知识应用于实践,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为护理对象服务。
2. 考试目标
通过对护理学基础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能运用护理知识和技能,按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对人类现有的和潜在的健康问题提出护理诊断,实施护理措施,提高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临床护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 详见考试大纲。
三、考试命题的原则
《护理学基础》课程命题,以考试大纲和白继荣主编的《护理学基础》教材(2000年科学出版社出版)为依据,题目难易程度、题量与之相当。命题所涉及名词、术语、符号等与教材中的提法吻合。命题重点和覆盖面:每份试卷的内容均覆盖到各章,但各章分值侧重不均。满分为100分。本课程按考试要求与深度提出三个层次的基本要求:即识记、领会、应用。
四、考试形式:本课程考试为书面笔答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记分,以60分为及格。
五、试卷结构 考试内容局限在教材内。
六、试卷难度结构 难易程度分四级,较易:中等难度:较难:难度较大=20:35:25:20。
七、试题特点 本课程试卷中主观试题分数占50%,客观试题分数占50%。
本考试说明适用于2002年1月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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