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3+2”高考数学试题注重基础知识。
在命题范围内,常用的技能和方法,如配方法、换元法、待定常数法、数学归纳法和数形结合法等,以及常用逻辑推理方法,如分析法、综合法、归纳法、演绎法和反证法等,都是考查的主要内容。考查中,重在通性通法的正确与灵活的运用。对于处理问题的重要的数学思想方法,如函数与方程、变换与转化、分类与归纳、数形的结合与分离、定常与变化的对立与统一思想观点和方法,也将通过具体问题,测试考生掌握的程度。
高考坚持“出活题,考基础,考能力”的方向,年年讲稳定,稳定有新意,稳定而不落俗套。创新的主要标志是:题目的立意,创设的情境,设问的角度、方式新颖灵活。
在基础与能力方面,既考基础又考能力。试题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知识点覆盖面大,综合性强。
1、选择题中在侧重测试知识的同时考查考生的各方面能力
(1)一道小题分值不高,但考查比较多的知识点,加大题目的综合性。
(2)在试题的解法上有繁有简。
(3)有些题目无需进行过多计算,只须进行一些估算,即可判断出结果。
(4)保留一定的多选性,称为组合型试题,深入考查考生的判断力。
2、进一步加强能力的考查
(1)逻辑思维能力。高考加强逻辑思维能力主要体现:根据题目的条件(数量关系、图形)进行推理、观察、计算解决问题。
强调从定义、定理和已知条件出发进行严密的推理论证,考查证明题,在证明题上不仅有立体几何证明题,尤其要重在代数证明题,因为几何证明题可借助几何图开的直观,而代数证明题对逻辑推理能力的考查会有更高的要求,在1994、1995、1996年都有较难的代数证明题。
考查探索性试题,猜想归纳型、存在性试题,根据条件探索问题的结论,探索的过程就是分析、归纳、证明、概括的过程。
(2)运算能力。根据概念、分式、法则对数、式、方程进行正确的运算和变形。
一道综合性解答题,要寻求简便解法是运算能力高的表现,不仅会做,而且做法简便。
估算能力和近似计算的要求是1996年高考试题反映出来的要求,并在1997年写进了《考试说明》,估算的要求不仅反映在解答题,也反映在选择题中,近似计算运算结果要符合客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