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6.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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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体制及录取原则
1.200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3.录取时,省招生办公室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
学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高中起点专科各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因上线人数不足而不能开班的,可以在考生同意后转到其它专业录取。
四、录取批次、时间安排及投档办法
(一)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为各层次各科类第一志愿上线考生,11月21日至22日。20日投档,22日下午5点前退档。
第二批为各层次各科类第二志愿上线考生,11月23日。23日8点投档,23日下午5点前退档。
第三批特殊投档,11月24日至25日。25日中午12点前退档、结账,录取结束。
各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尽量提前结束每批次录取,及时将录取结果上载省招生办公室,以免最后上载造成网络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