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转发两部通知,要求严格防范“高考移民”
市招办昨日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招生部门在高考报名过程中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结合“在本地区高中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等措施,防止出现大规模“高考移民”现象。
所谓“高考移民”,就是指部分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前,利用省际间录取分数线差异,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在分数线较低的省份获取报考资格和较多的录取机会,这些考生绝大多数未在户口迁入地实际居住和接受高中教育。
这种现象已引起户口迁入地群众和广大考生的不满,个别地区甚至还引发了群体性事件。为此,《通知》指出,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要商请有关部门从严掌握、审慎出台以“高考优惠”作条件发展本地经济和吸引人才的政策,以免给高考过多的承载和负担。要进一步完善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中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考报名办法。
对边远地区和高考录取分数线通常较低、高考移民现象较易出现的地区,要在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考生情况的审查。对于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重点核查。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在不同省份重复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后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应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应取消其学籍。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系统的人员,要一律予以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公安机关要严格户口迁移手续,并协助招生管理部门做好高考报名考生的身份审查工作。对于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进行户口迁移以及有组织的集体户口迁移等各类涉嫌高考移民的户口迁移事项要严格审核把关,区别不同情况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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