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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200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6-06-30 21: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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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特殊类考生和加分录取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持专业合格通知单办理报名手续。

  5.市内考生报考信息于报名前由市、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采用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统一采集,借读考生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

  所有考生按鲁价涉发[1996]207号文件规定标准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和体育测试费。

  (四)填报志愿

  考生一般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为普通高中志愿,第三志愿为职业高中(中专)志愿。

  市直、东营区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不能同时兼报市一中、市二中,只准填报其中一所学校。

  四、考试

 

 (一)考试命题、科目

  命题的依据及内容范围、考试科目及记分比例按照《关于2006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东教办发[2005]35号文件)执行。

  (二)文化课考试

  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试定于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实施细则另发。

  (三)技能操作测试

  1.各县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学校考生的考试(含民办学校及借读考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工作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初中毕业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2006]22号通知)规定执行。

  2.体育测试由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市直学校考生的测试(含民办学校及借读考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测试工作按《关于转发山东省教委〈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山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东教发[1997]44号文件)规定执行。

  3.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等级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工作按《关于重新划分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证书等级的通知》(东教发[2003]1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评卷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考试成绩于6月底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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