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的阅卷工作全市集中统一进行,采取封闭式、流水式方式阅卷。实行中考阅卷教师资格证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认真组织阅卷前的程序培训,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学习阅卷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工作程序要求,签订阅卷工作责任书,严肃阅卷纪律。严格按照阅卷工作细则中有关复核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小分复核、分数累计、分数录入计算机等环节的复核,必须做到逐卷复核,每一个复核环节复核人必须签字负责。对出现责任问题的阅卷工作人员,要将情况书面反馈所在单位,责任人两年内不得参加中考阅卷工作。
信息技术、体育科目的考查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由各区县自行组织。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决定考查的形式和考查时间。英语口语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决定是否考查、考查的形式和考查时间。市教育局负责考查的宏观管理监督以及成绩的汇总管理。参加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获及格以上的考生,或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一级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信息技术科目考查。
志愿填报原则上各区考生采取先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各区集中安排所有高中招生学校在集中的志愿填报点接待考生填报志愿,考生个人持考生志愿表、中考成绩单等材料到志愿填报点所要报考的第一志愿(或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学校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6月27—28日。
桓台、高青、沂源三县可以根据各自实际在中考考试前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由各县自定。其中拟同时报考其它区县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考生,须在填报本县学校志愿的同时填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录取时与其他区县考生一并参加录取。
三、关于部分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2006年,所有市属高中首先拿出不超过30%的规模内招生计划提前面向全市招生。区县属高中是否面向全市招生以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数量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确定。5月15日前各区县要将确定面向全市招生的区县属高中学校名单和招生数量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学校在完成所有规模内招生计划后,可再拿出不超过20%的挖潜扩班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报考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提前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志愿,实行“零志愿”报考办法。跨区县报考的考生持报考志愿表和成绩单在全市统一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到各区县确定的志愿填报点填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考生填报首先录取的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志愿时,还可以同时按第一志愿选报考生所在区县内的任何一所高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