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考试时间、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按济宁市统一时间进行。
(4)体育测试时间为5月8日——5月20日,由乡镇统一组织。实验中学、附中本校自行组织;鲁城中学(体校)及其他学校的考生到鲁城街道报名参加测试。测试期间由教育局派巡视员进行监督。
(五)评卷和录取工作
1、评卷。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由济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评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录取。
①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济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各高中学校依据中考成绩,在报考本学校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学校招生计划的70%(含艺体特长生),于7月10前将录取花名册报教育科,统一报济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由济宁市教育局统一打印《济宁市200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济宁市教育网上公布。
②择校生最低控制线由济宁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三限”原则自主录取,录取结果于7月20日前报教育科,统一报济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由济宁市教育局统一打印《济宁市200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发放录取通知书)。
③高一新生学籍直接用录取结果注册学籍。
④省级规范化高中不得录取没有报考本校的学生。
⑤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以直升为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许诺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在组织生源过程中买卖生源、收送钱物、索取回扣的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