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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点高中“推优”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06-06-30 16:5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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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成绩优秀初中课程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总评名列年级前茅。有一定的研究性学习能力。

  二、优先录取指标个性特长明显。学有余力,学有所长,有1至2门学科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科技竞赛中获一、二等奖,或在其他方面达到较高水平,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育才中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将予以优先录取:

  ◆个性特长明显,初中三年在基础型课程、拓展型和探究型课程学习过程中成绩突出。

  ◆有1至2门学科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或发展潜力,在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其他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录取办法根据投档材料,组织学生到校面谈,学生携带《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手册》、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并交一篇1500字的自荐文章(要求真实地反映自己三年初中学习情况及描述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学校将以审核投档材料和与学生面谈的形式,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维反应等情况,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一、择优原则“推优生”必须在初中阶段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推优生”可优先录取:

  ◆学习成绩一贯优秀。

  ◆市、区、县三好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在市、区各类竞赛中获奖。

  ◆艺术(声乐、乐器、舞蹈)、体育有特长。

  二、录取程序

  ◆“推优生”须面谈,并随带初二、初三学生成长手册、学生获奖证书、担任社会工作经历、特长证明材料等。

  ◆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面试及推荐的有关材料对“推优生”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名单。

  ◆确定的“推优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上外附属大境中学

  1、学校根据“推优生”自主填报志愿的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一志愿投档数不满,则余下计划数录取第二志愿。

  2、“推优生”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高,曾被评为上海市市级或区(县)级优秀少先队长(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员)者,该校将按市、区级顺序予以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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