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很快就要出台了。”郑商所一位高层日前向记者透露说。
另据该人士透露,作为期权交易的“根本大法”——《管理办法》中对期权产品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做市商制度已经明确下来,即由大型生产企业和部分创新类经纪公司担任期权产品的做市商。这与此前业内预期依国际惯例的仅由经纪公司担任有较大差别。
而据某商品交易所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管理办法》出台说明在技术上具备了推出期权产品的可能性。然而目前对于监管层来说,推出期权的最大障碍在于期权作为一种风险控制工具,是否真能被市场所接受。
生产企业就任做市商
在国外,期权做市商都是一些拥有上百亿
美元资金的银行,因为其要承担不断地向市场连续报价以及卖出期权的责任。在期权交易中,众所周知期权卖出方将要面临无限大风险,但收益只是期权费用,十分有限。因此一般情况下没 有一定实力的金融企业根本就无能力担当此任。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内期货经纪公司很难找到真正能够承担做市商责任的公司——规模最大的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也才只有几亿元人民币。
“对于期货市场来说,尤其是期铜市场,铜价那么贵,高达5000美元/吨,几亿元人民币到期货市场上根本就是小资金。”一位期货业内人士评价道。
针对这一问题,郑州商品交易所一位人士很笃定地告诉记者,做市商问题已经解决了。
“一些交易所已经将做市商责任交予一些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大生产商来承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比如铜期权的重要做市商可能就是国内最大的生产商——江西铜业集团。它不仅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而且还有一定的现货作为支撑。”江西铜业一位负责期货业务的相关人士也向记者证实,公司的确将成为铜期权的做市商。
一位期货交易所人士告诉记者,虽然国际市场的期权交易大部分都是由金融机构担任,但这次让部分大型生产商担任并不会对国内期权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决定做市商资格的主要不是企业性质而是资金实力。交易所遴选做市商的原则是:必须是交易所自营会员、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公司必须拥有一定的信誉和知名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