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具备招录分配生资格的高中包括,武汉市二中、六中、汉口铁中、一中、十二中、十一中、四中、十七中、三中、省实验中学、武汉中学、十四中、水果湖高中、华师一附中、洪山高中、四十九中、武钢三中、吴家山中学、汉南一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中。
检测后,招收分配生的有关高中,将等额择优确定分配生名单,并在分配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区教育局审核。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的分配生名单,于5月8-10日在有关初中、高中学校公示。
武汉市教育部门称,擅自扩大检测范围和比例、增加检测科目和次数,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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