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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育厅规定学科竞赛获奖中考不再享加分

发布时间:2006-06-30 06:08     点击:
  江西省的中小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奖不再享受加分优待。江西省教育厅日前作出规定,从2006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获奖与加分脱钩。

据悉,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主要包括: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分区联赛、江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等。按照原有政策,初中阶段学生在各项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奖,可享受中考加分优惠政策;小学生竞赛获奖能作为学生跨学区入学或“借读”等的条件。而今后学生参加这些学科竞赛活动获奖只作为一种荣誉,不再享受中考加分优惠政策。

江西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开展中小学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其主要目的是面向中小学生普及科学知识,激发中小学生学习科学的兴趣。能在这些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本身的成绩也应该是很不错的,再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不太合适。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加强正面引导,把竞赛活动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一个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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