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操作上所要注意的是期初所要規避風險的數量必須正確,誤差不可太大,以免影響避險的
成效。賣出避險,可用買進賣權來操作,同樣先確定須避險的數量,之後再以總值的10%
買進賣權,其程序和前章所述反向操作的程序相同。
三、若是商品價格上揚那選擇權可能會到期失效,但是避險者可以在現貨市場賣得更好的價格,
足以彌補權利金的損失。
捌、結論
投資應在事先有完整的規劃,並且確實依計畫執行,而不是如賭徒般下注的行為,因為計畫
性的投資可以降低風險和錯誤的發生,並且使獲利能穩定成長,而有計畫的投資規劃,可以
使投資人真正享受到成果,而不僅是帳面的數字,如此才是理性的智慧型理財行為,也才能
永久成為市場中成功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