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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考分大纲卷课标卷升学考试前不得离校

发布时间:2006-06-30 05:29     点击:
 
  今年,北京中考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试卷将首次分为“大纲卷”和“课标卷”。这是市教委关于做好200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的。
  根据要求,凡要求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全市统一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鉴于部分区县初三年级已经进行课改实验,同时考虑到教材选用的多样化特点,考试试卷分为“大纲卷”(依据教学大纲)和“课标卷”(依据课程标准分A卷和B卷)。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但同一区县的同一学科只能使用一种试卷。
  2006年北京预计初中毕业生为12.5万人,初步确定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13.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7.8万人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5.7万人左右(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4万人,职业高中2万人,技工学校1.3万人)。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在2005年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并列入学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继续探索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试点工作,并适当扩大招生规模。
  2006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采取提前招生和统一招生录取两种方式。提前招生录取主要限定在艺术类、体育类学校和开设艰苦专业(工种)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提前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规模的30%。经批准参加提前招生的学校(专业),录取时按照学生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和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招生规模,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生在升学考试前一律不得离校,更不得将学生提前分流。严禁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违规提前到初中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可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补录工作。补录只录取参加全市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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