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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征免性质代码为“502”,简称:来料加工。
二、 适用范围
1.来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项目进口的料、件;
2.来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生产的出口成品和半成品。
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
一、定义
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指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及外商投资企业等为生产外销产品或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按照有关征减免税政策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及出口成品。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503”,简称:进料加工。
二、适用范围
1.外贸公司、工贸公司等专为生产外销产品而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材料;
2.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而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材料;
3.经加工后返销出口的成品和半成品。
边境小额贸易进口货物
一、定义
边境小额贸易进口货物指边境地区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或经国务院特批的海上边贸口岸),按照有关征减免税政策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的货物(不包括边民互市)。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506”,简称:边境小额。
二、适用范围:
1.边境地区开展的易货贸易、现汇贸易进口货物;
2.边境地区开展的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互利经济合作项下进口货物;
3.除边民互市以外的其他各类执行边境小额贸易政策的进口货物。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
一、定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指国内企业与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按照有关征减免税政策进口的生产、管理设备,以及自产的出口产品等。本征免性质代码为“601”,简称:中外合资。
二、 适用范围
1.投资总额内进口的生产、管理设备,加固、安装设备用材料等货物(不包括进口料件);
2.企业自产的出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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