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8章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
本章共有14个品目,主要包括通常供人食用的水果、坚果以及柑桔属水果的果皮或甜瓜皮。本章产品的加工程度与第7章相似,可以是鲜的、干的、冷藏的、冷冻的或经临时保藏处理的。也可以是完整的,或切片、切丝、去皮、去核、磨碎、捣浆,但加工成粉状的应归人第11章。除冷冻前蒸煮过的水果、坚果外,经进一步加工的则应归人第20章。不属于食用水果、坚果范围的植物果实、子仁均不归入本章。
(4)第9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本章共有10个品目,按照咖啡——茶——马黛茶——调味香料的顺序列目。本章主要包括咖啡及含咖啡的咖啡代用品、茶、黛茶和调味香料。这类产品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是捣碎或制成粉状的。主要用途不是作调味香料的某些植物,不应归人本章。
(5)第10章谷物。
本章共有8个品目,主要包括不论是否成穗或带杆的各种谷物。除稻谷外,其余谷物的加工程度不能超出脱粒加工的范围,即己去壳或经进一步加工的谷物一般应归人第11章。但去壳、碾磨光、上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仍归入本章。
(6)第11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本章共有9个品目,按照谷物粉—经其他加工的谷物—马铃薯粉—干豆粉—果粉—麦芽—淀粉—面筋的顺序列目。本章主要包括经碾磨或经其他本章所列制粉工业加工的第10章的谷物及所得的产品;将第10章的谷物按本章所列其他方法加工的产品;以及将其他章的某些植物原料用类似方法加工产品。
(7)第12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本章共有14个品目,按照含油子仁及果实—种植用的种子—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青饲料的顺序列目。本章主要包括具有特定用途、主要作为各种工业原料用的植物产品,主要包括含油子仁及果实;种植用种子;啤酒花;甜菜及甘蔗;稻草、秸秆及其他饲料植物;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用果核、杂项子仁及果实、果仁及植物产品;药用植物、植物香料、杀虫用植物以及刺槐豆、海草及其他藻类植物等。
(8)第13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本章共有2个品目,主要包括虫胶;天然树胶、树脂、含油树脂及香树脂;植物液汁、浸膏;果胶;以及从植物产品制得的琼脂及其他胶液和增稠剂。但是以某种工业的材料作为主要用途的天然树脂不归人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