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检单位:填报检单位的全称
3.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4.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5.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6.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
7. 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8. 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
9. H.S编码: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
10. 原产国(地区):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或地区。
11、数/重量: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数重量为准,并应注明数重量单位。
12、货物总值:入境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总值一致。
13、包装种类及数量:货物实际运输包装的种类及数量,如是木质包装还应注明材质及尺寸。
14.运输工具名称号码: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这在原始单据上也能找到。
15.合同号:对外贸易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
16.贸易方式:该批货物进口的贸易方式。贸易方式有“一般贸易”、“来料加工”、 “进料加工”、“进料非对口”、“合资合作设备”
17.贸易国别(地区):进口货物的贸易国别。
18.提单/运单号:货物海运提单号或空运单号,有二程提单的应同时填写。
19.到货日期:进口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20.启运国家(地区):货物的启运国家或地区
21、许可证/审批号:需办理进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22.卸毕日期:货物在口岸的卸毕日期。
23.启运口岸:货物的启运口岸。
24.入境口岸:货物的入境口岸。
25.索赔有效期至: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限。
26.经停口岸:货物在运输中曾经停靠的外国口岸。
27.目的地:货物的境内目的地。
28.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