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货物进出境报关程序
发布时间:2006-06-30 02:15
点击:
(4)加工装配项下有关料、件和加工成品,如因故需要转为内销或因外商单方面中止合同,加工单位要求以所存料、件或加工成品内销以抵偿工缴费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和海关核准,再按一般进口货物的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按章纳税。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商品,尚须申请并向海关交验《进口货物许可证》。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