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对交通工具实施卫生处理的指征(三条)
24、对废旧物品等的卫生处理要求的规定(第五十六条)
25、何种尸体不准移运
26、船舶鼠患检查的间隔时间;不便检查时可准予延长的期限?
27、船舶在港口停靠期间应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28、黄热病预防接种有效期(初种与复种开始有效的时间不同)
29、检疫传染病潜伏期:(鼠疫六日、霍乱五日、黄热病六日)
30、传染病监测的对象是什么(九十七条)
31、传染病监测的内容
32、出境居住多长时间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33、在境外居住多长时间的人员归国后多长时间内要进行健康检查
34、国际航行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持有的健康证明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十二个月)
35、对国境口岸的卫生要求
36、对交通工具的卫生要求
37、对饮用水、食品及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38、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有哪十一种?
39、仪器卫生法对进口食品的规定(食品卫生法第三十条)
40、食品卫生法对出口食品的规定(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一条)
1. 从事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工作的自理报检单位在首次报检时需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方可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报检/申报手续。
2. 哪些单位属于自理报检单位: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运输包装及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生产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国外(境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
3. 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时,交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交付有效复印件。
4.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时,交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并交付有效复印件。
5. 事业单位办理备案登记时,需提供行政属地县(处)级单位以上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6. 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自理报检单位依法办理出入境货物、人员、运输工具、动植物及其产品等及与其相关的报检/申报手续。
7. 报检单位在保密情况下提供有关商业及运输单据时,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