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平均法是单纯根据一国的税则中税率(法定税率)来计算的。不管税目实际的进口数量,只按税则中的税目数求其税率的平均值。
加权平均法是用进口商品的数量或价格作为权数进行平均,也有不同的计算方法
1.简单的算术平均:
税则中所有税目的税率之和
水平=――――――――――――― X 100%
税则中的税目数
2.按进口税额占总进口商品价格的百分比计算:
进口税款总额
关税水平=――――――――――――― X 100%
进口总值
3.按进口税额占有税商品进口总值的百分比计算:
进口税款总额
关税水平=――――――――――――― X 100%
有税商品进口总值
4.为了便于更具体的比较,也可以选出一些代表性的商品根据不同商品类别进行加权平均比较。
目前,发达国家的关税水平平均在5%,发展中国家一般为14%左右,在乌拉圭回合的关税谈判中,总体目标是在1986年9月的基础税率上平均减低30%的幅度。这样,欧洲经济共同体在减税后,关税水平将从5.44%降至4.86%,美国大体上使它的减让幅度达到1/3的目标。
关税税则(Tariff)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关税同盟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达国家间建立的,如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关税同盟,其目的在于确保西欧国家的市场,抵制美国产品的竞争,促进内部贸易的发展,积极推进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另一类是由发展中国家建立的关税同盟,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本地区各国的民族利益,促进区内的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如中非关税同盟与经济联盟,安第斯条约组织、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大湖国家经济共同体、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