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人依照收货人的航运指示,将:在收货人支付货物运费时,代表收货人监管货物的运输;收取并检查所有与货物运输相关的文件;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并在必要时支付运费;安排清关并向海关和其它公共当局支付关税和其它费用;必要时安排过境仓储;向收货人交付已清关货物;如发生货物灭失和损坏,应协助收货人就货物的灭失和损坏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必要时协助收货人进行仓储和分配货物。
3. 其它服务
除了上述两项服务以外,货运代理人可应客户要求,提供运输过程所需的其它服务和各种特殊服务,如与工程货物有关的集装箱拼箱或成组运输服务。他还可在顾客需要时向其提供消费需求、新市尝竞争条件、出口战略及外贸合同中应包括的适当贸易条款等信息。简而言之,一切与其业务有关的事宜。
4.特殊货物
通常,货运代理人处理国际贸易中流转的一般货物,包括各种各样的加工的、未加工的和半成品以及其它不同类型的商品。前面1、2项所列的服务通常对这些货物适用。但货运代理人依据客户的要求可提供与特殊货物有关的其它服务,并且,有些货运代理人甚至可以在条款中详细规定并专门从事这些服务。如:
(1)运输工程货物这种运输是指将用于建设诸如机尝化工厂、水力发电厂、炼油厂等大型工程所用的重型机械设备从制造商处向建筑工地的运输。这些货物的运送需要计划以确保及时交货并可能使用重吊、大型卡车、特殊船舱等。对于货运代理人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服务方面。
(2)服装悬挂服务服装挂在特殊集装箱的衣架上运输,在目的地,服装可被直接从集装箱运往商店展销。这样就避免了若堆放在集装箱中,将衣服取出时所需的清理过程,同时还保护了服装不受天气、灰尘等的影响。
(3)海外展览货运代理人通常被展览组织者指定将展品运往展销地点。货运代理人必须遵守组织者规定的有关运输方式、目的一国特定的海关站、展品何时交付、所需单据等的指示。
二、权利、义务和责任
l.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1)普通法系国家由于缺乏有关货运代理的国际法规,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在不同的国家是不同的,一般说来,在普通法系国家,是依代理的概念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