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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版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01

发布时间:2006-06-29 23:5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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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讲义】2005版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第一章        国际货运代理综论

[掌握]货运代理人(Freight Forwarder):是受运输关系人的委托,为了运输关系人的利益,安排货物的运输,提供货物的交运、拼装、接卸、交付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人。(收取佣金)

无船承运人(Nvocc):以自己名义找船公司订舱,收取的是运费。(不再是代理人)

货运代理人有时也以独立经营人身份从事货物的仓储、短途运输,甚至以缔约承运人身份出具运单、提单。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在社会产业结构中属于第三产业,性质上属于服务行业。

国际货运代理分类:

[注意]以运输方式为标准,划分国际货运代理:

1、水运代理[海运+内河(不对外开放)]

2、空运代理                     集运商(相当于海运货代做拼箱货)

3、陆运代理                     集卡车队

国际船舶代理(服务于船方):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国际运输船舶及船舶运输有关的业务。

一关三检:海关、卫检、动植物检、质量检验

☆200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根据2000年8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该议定书附件九所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规定了我国政府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海运代理服务、速递服务的市场准入承诺。

☆☆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了无船承运业务的定义、申请人资格、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问题。

货代所涉及的部门:交通部、商务部、铁道部、民航总局、质量检验局、税务总局、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局

货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统计调查由商务部归口负责;船公司、船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统计调查由交通部归口负责。

商务部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都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有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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