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部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颁布)
在对外贸易企业中,从事贸易磋商、签约等工作的进出口业务人员统称为外销员。根据外销员的主要职责制定本岗位规范。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拟行国家的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关心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
2、热爱祖国,为经贸事业勤奋工作,自觉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索贿、受贿,珍视国格、人格,拒腐蚀永不沾。
4、严守国家机密,自觉遵守外事纪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5、作风正派,艰苦朴素,有良好的个人修养,讲文明、有礼貌。
6、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勇于实践;积极开拓,锐意进取。
二、专业知识
1、熟悉我国对外经贸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有关的国别、地区政策。
2、了解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掌握国际贸易理论、进出口业务、国际金融、市场销售学及国际贸易法规(含知识产权法)和惯例等专业知识;熟悉商检、海关、运输、保险等方面的有关业务程序。
3、懂得商品学基本理论,熟悉主管商品的性能、品质、规格、标准、包装、用途、生产工艺和所用原材料等知识。
4、了解主管商品销往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及风土人情、消费水平以及有关出口方面的条例和规定。
5、了解自己主管商品在世界上的产销情况,贸易量,主要生产、进出口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差异及价格变动情况,及时给国内生产厂家反馈信息,指导生产。
三、工作能力
1、综合业务能力 熟悉进出口业务的各个环节和交易程序,能独立审证、改证,进行业务查询;会制定产品推销方案和经营方案;能合理使用计价货币,会进行汇率换算、成本核算;并具有处理异议、索赔、理赔等业务能力。
3、调研能力 能运用市场调研的方法和技巧,利用一切途径捕捉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变化和需求动态;能搜集、整理、分析国际市场行情和客户情况,写出市场调研报告,提出经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