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上海立新外贸公司
付款人:英国米兰公司
受款人:上海立款外贸公司或凭其指定(中国银行或凭其指定)
付款时间:即期付款
金额:(小写)32,000美元(大写)叁万贰什美元整
出票条款:英国米兰银行开立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第8808号,开证日期1999年9周5日
七、案例分析区(在8题中任选6题,如答6题以上,按前6题计分,每题5分,共30分)
1.我某公司对南非出口一批化工产品2000公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国外来证规定:“禁止分批装运,允许转运”。该证并注明:按<UCP500>办理。现已知:装期临近,已订妥一艘驶往南非的“黄石”号货轮,该船先停靠新港,后停靠青岛。但此时,该批化工产在新港和青岛各有1000公吨尚未集中在一起。如你是这笔业务的经办人,最好选择种处理方法。为什么?
结论:应选择新港、青岛各装1000公吨。
理由:
(1)根据<UCPP500>规定,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装运并经同一线路运输,即使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港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是同一目的地,将不视为分批装运.
(2)本案中找出口公司如在新港、青岛各装10 0 0公吨于同一船(黄石号)、同一航次上,提单虽注明不同装运港和不同装运期限,则不视作分批装运。因此,这种做法应认为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银行理应付款。
2.我国 A公司向加拿大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B公司于4月10日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此证按<UCP500》规定办理。证内规定:装运期不得晚于4月15日。此时我方已来不及办理租船订舱,立即要求B公司将装期延至5月15日。随后B公司来电称:同意展延船期,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我A公司于5月10日装船,提单签发日5月10日,并于5月14日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银行办议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