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国际商务师、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颁证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29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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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度国际商务师、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颁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关于2004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04年度国际商务师、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颁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考试种类 考试科目 合格标准 国际商务师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6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60 外销员 外经贸综合业务 60 外经贸英语(笔试) 60 外经贸英语(口试) 60 外经贸日语(笔试) 60 外经贸日语(口试) 60 外经贸俄语(笔试) 60 外经贸俄语(口试) 60 外经贸法语(笔试) 60 外经贸法语(口试) 60 注:上述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颁证事宜: 1、由于目前人事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因此不能确定领证时间,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04年12月10日后上网查询领证时间(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 2、证书费:每证7元 3、领证地点: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2号) 4、领证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查询考试成绩 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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