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考函[2006]16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6日上午: 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 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
(从业,英、俄、日、法)
9月17日上午:
8:30开始,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根据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