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6-06-29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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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考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当按规定作出记录或书面决定。有关证据材料,应当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直属海关存档备查。
七、考生对海关作出的违纪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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