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职业资格 >> 外销员 >> 外销员指导 >> 十小时外销员考试国际贸易讲座七

十小时外销员考试国际贸易讲座七

发布时间:2006-06-29 18:32     点击: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下面是一般进出口贸易的计算方法转摘: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