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资格确认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4日。报考人员到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大厅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2.确认报考资格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
(1)所属自理报检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
(4)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3.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资格时,应交纳考试费用10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信息。
七、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通过报考资格确认后,于11月14-18日到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大厅领取准考证。
八、监督举报
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可向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